一、本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論文計畫口試及論文口試之申請與口
(一)論文計畫: 申請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22日; 口試日期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(依學校公告為主)。 (二)正式論文: 申請日期113年11月 1日至113年12月3日; 口試日期113年12月16日至114年1月31日(依學校公告為主)。
二、申請系辦送核通過後,系辦前公布欄貼將貼有論文計畫口試
三、依據本系辦法規定:
(一)碩士生須於論文計畫口試審查結束後兩週內將論文計畫口試審
(二)碩士生論文口試結束後須於兩週內將論文口試分數表、
(三)同學論文(計畫)口試結束時,除錄音光碟及記錄表如需再行
四、口試委員如上學期以前未於本系擔任口試委員,於口試前兩天
五、如校外口試委員開車蒞校,委員口試當天汽車車牌號碼於申請時提供。若校外口試委員口試時搭高鐵當天來回,自本學期起,
六、論文計畫申請及口試個流程所需準備表單請參見系網--
論文申請及口試個流程所需準備表單請參見系網--檔案專區--
七、申請論文口試前須完成論文比對,學校論文比對需有比對時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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