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申請入學-數學組(含原住民)-「指定項目甄試」報到、面試程序表公告

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面試,提醒各位考生留意以下事項:

  1. 本校113學年度大學「申請入學」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試無需列印准考證,考生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。

  2.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)考生將依本校「辦理招生考試試場規則」第12條第一項規定處理。若於學系當日該時段甄試考試結束時間,考生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)仍未繳驗,學系於成績計算時需扣減該生該考試項目原始分數5分

  3.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)考生一律需填具「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甄試當日補件切結書」,若於切結書具結時間未向學系繳驗國民身分證,則該生視同自願放棄考試資格,該科成績改以「缺考」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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